见“圾”行事!学会了吗?
发布时间:2020-06-01
为了让金鸡湖景区的天更蓝、水更清、地更绿
市民游客们应携手为环境“减负”
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
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新时尚
就是今天!6月1日
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
正式开始实施!
可回收物
可回收物是指: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。
投放要求:
①可回收物尽量保持清洁干燥,避免污染。
②纸类应折好压平。
③瓶罐类应清洗内部残留物。
④碎玻璃应用纸张等物包裹并用胶带缠好。
厨余垃圾
厨余垃圾是指:日常生活垃圾产生的容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。
投放要求:
①厨余垃圾应沥干汤水。
②请勿将牙签、纸巾、塑料袋等杂物混入其中。
有害垃圾
有害垃圾是指: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。
投放要求:
①投放荧光灯管、水银温度计等含类有害垃圾时请小心轻放,避免打破;如已打破,请用纸张包裹后,作为“其他垃圾”投放。
②请将废药品投放至指定回收点。
其他垃圾
其他垃圾是指: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。
投放要求:
①其他垃圾应袋装投放。
②避免混入可回收物,有害垃圾,厨余垃圾。